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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消息,阿里國際站今日發布2023年春節期間在線交易訂單發貨時效規則調整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2023年中國農歷新年即將到來,結合物流公司與賣家經營時間的變化,為保護買家購物體驗及快速交易市場秩序,阿里國際站對2023年春節期間(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5日)在線交易訂單的發貨時效規則做出如下調整。
公告顯示,2023年1月13日00:00:00-2023年2月5日23:59:59期間支付成功的買家直接下單的信用保障訂單,且訂單約定發貨時間在2023年2月5日23:59:59及以前的,賣家須在2023年2月5日23:59:59前發貨并交由物流公司攬件,買家可在訂單詳情頁或物流公司系統內查看到訂單的物流狀態(攬件、中轉、派送、簽收等)。
非買家直接下單的信用保障訂單/E收匯訂單的發貨時間系買賣雙方約定,如賣家因春節放假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無法按約定時間發貨的,請提前與買方聯系協商解決。
賣家須符合以上發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以雙方約定為準。未按要求發貨的,按照《阿里巴巴國際站交易違規處罰規則》第一條線上交易違規行為處理第1點“訂單達成后不發貨”處理,涉及交易糾紛需要平臺進行調處的,按照《阿里巴巴國際站交易糾紛調處規則》、《阿里巴巴國際站e收匯交易糾紛處理規則》等相關條款處理。
公告提醒,本公告自2023年1月6日進行公示通知,2023年春節期間(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5日)有效,公告涉及時間均為信用保障訂單/E收匯訂單時間,適用阿里國際站中國大陸、香港、臺灣地區出口通,全球寶或金品誠企中用戶;公告中涉及時間均為美國西部時間。
阿里國際站日前還發布關于商家有責糾紛率指標統計口徑的公告,為維護平臺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與公平誠信的交易環境,嚴肅買賣雙方履約責任,平臺對現有糾紛率指標進行優化,變更指標為商家有責糾紛率。
商家有責糾紛率:近180天支付經平臺仲裁商家全部或部分責任的糾紛訂單和因商家責任糾紛退款的訂單數/近180天支付的訂單數。以上訂單均為信用保障訂單。